港女足前助教无罪释放引争议 皇冠正网关注律政司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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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子足球代表队前助教黄子伟,在2022年涉嫌对两名女性进行不当行为后被捕。在一宗涉及受害者X的案件中,黄子伟被裁定无罪,随后又被指控对另一名受害者Y进行不当行为,再次获得无罪判决。律政司对受害者X案件的无罪判决表示不满,决定通过案件陈述的方式提出上诉。

高院暂委法官李俊文在周四(23日)的开庭中对案件进行了初步处理。李法官指出,律政司一方提出原审裁判官的裁决可能令控方得不到公平审讯的观点,在案件陈述中较为少见,但“不代表不可以这么做”。李法官还指示双方在14天内提供最终书面陈述,具体裁决时间尚未确定。

此次上诉的焦点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原审裁判官的无罪判决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二是原审裁判官的行为是否偏袒辩护方,导致控方未能获得公平审讯。这些问题包括在原审过程中,裁判官对证人作供的安排是否存在不当,以及对待检控人员的态度是否存在问题。

在周四的法庭上,主要由法官向双方澄清上诉议题和立场。律政司希望上诉能够解决这些问题,而黄子伟则由大律师黄志伟代表,高院暂委法官李俊文负责此案的审理。

法官提到如果他批准案件重新由另一位裁判官审理,黄子伟在诉讼费方面将失去基础,因为按照惯例,如果被告被判无罪,通常会获得诉讼费补偿。黄子伟在涉及受害者X的案件中并未获得诉讼费补偿,因此他对此提出了上诉。

涉及受害者X的案件中,黄子伟被控三项不当行为罪,经过修订的指控指出,他在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在香港某工厂大厦和车内对X进行了不当行为;同年9月23日,在香港某工厂大厦内对X进行了不当行为。涉及受害者Y的案件中,他被控两项不当行为罪,指控指出他在2021年1月7日,在香港某车内对Y进行了不当行为;同年5月15日至6月18日之间,在长洲湾某工业大厦内对Y进行了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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